关于组织参加“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黑粮调字〔2008〕100号
各行署、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黑龙江新良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与销区省市建立的政府间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及粮食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产销区优势互补、互利双赢,“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定于10月下旬在哈尔滨市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参加人员。本次交易会仍由省局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京、津、沪、浙、闽、苏、滇七省市粮食局共同主办,参加交易合作洽谈会的单位为共同举办交易会的省市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晋、陕、甘、鲁、川等省粮食部门及粮食企业。届时,邀请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领导到会指导。
二、时间、地点。10月28日报到,29—30日开会,会期2天;地点在黑龙江金谷大厦(哈尔滨市中央大街185号)。
三、会议内容。黑龙江省及部分主销区省市粮食局分别通报本省粮食生产、流通情况及有关政策;分析今年粮食市场走势;邀请大型集装箱公司、港口等粮食物流企业做业务推介;参会省市粮食局座谈,参会企业进行粮食购销、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产销区政府、企业间购销合作签约仪式等(具体日程见附件1)。
四、食宿安排。各市地粮食局领导及联络员由会议免费供餐,宿费自理;参会企业代表费用自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充分利用好省里搭建的合作平台,抓住商机,扩大与销区企业的合作。省局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了交易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各地市粮食局和有关单位也要指定主管领导,设立联络员便于联络落实相关事宜。
(二)精心组织,广泛联系。以地市为单位,组织指导所属区域内国有、集体、股份、民营等多元粮食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加交易会,并组成地市参会代表团。同时要组织企业加强与销区的联系,走访老顾客,寻求新伙伴,确定合作意向、筛选合作项目,每个地市推荐两个项目在30日上午现场签约。
(三)整理资料,按时上报。本次交易会不安排企业产品展示,为扩大宣传,增加参会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便于企业今后业务联系,会议拟印制会刊,介绍各主办省(市)粮食购销基本情况,同时免费为参会企业刊发简介和供求信息。
请各地市将本区域内参会企业的简介(300字左右,内容包括企业经营项目、产品、原料、地址及联系方式)文字资料和图片统一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至省局会议筹备组邮箱;
《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参会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
《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成交结果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至省局会议筹备组邮箱。
省局会议筹备组邮箱:HLJJQ2008@163.com
联系人:吕福平
联系电话:0451—53600102
附件:
1、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日程
http://www.hljlsj.gov.cn/20070322/080923-1.xls
2、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参会单位情况一览表
http://www.hljlsj.gov.cn/20070322/080923-2.xls
3、2008·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成交结果统计表
http://www.hljlsj.gov.cn/20070322/080923-3.xls